第一百三十四章 天价索赔-《北宋大法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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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吕公着皱眉道:“若是牵扯到人命,亦或者官职,朝廷自会查明清楚的,而不会随便判罪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方才知府也说了,这种事就不好证明。而且。”

    张斐目光一扫道:“在坐的都是文人,相信也应该体会得到什么是人言可畏,有些谎话,它传着传着,就变成了真的。首先,如今就不好证明,一首诗词的真正作者究竟是谁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,这种盗印的现象,可能就会引起很大得问题。

    通常盗印者,本身也不是很懂诗词文章的,而且极有可能也是盗印别人的盗印,这就很容易形成以讹传讹,以假传假,这是很可怕得。

    因为当一百个书商都将一首不是你的诗词放到你的作品集里面,那就有可能会变成你的。若是真出了什么事,受害者将是百口莫辩啊!”

    在坐的人闻言,无不细思极恐,顿觉毛骨悚然。

    这听着真是太可怕了。

    一百个不同的书商,所出版的诗词集中,都有同一首诗词,你说这不是你的?

    官府能信吗?

    张斐又继续道:“苏先生弱冠之际便是进士及第,其才华深得朝中不少大臣的欣赏,仕途可谓是一片光明,如果因为一本劣作,而导致他仕途受挫,其损失又何止一千贯。

    我们不能等到这事发生几年后,或者十几年后,再来进行索赔,那已经没有多大意义,因为就苏先生个人而言,他已经失去了最宝贵的年华。

    而就我大宋而言,可能就损失了一位国之栋梁。那时候不管是赔一千贯,还是一万贯,又有什么意义呢?

    小民知道,这番索赔,知府一定会觉得太过苛刻,太过分,这与敲诈勒索无异。但小民认为,小民的索赔完全是在尊重立法的原则和精神,因为律法更多是为求防止、制止、威吓,而非是为了去惩罚。

    也符合我朝祖宗之法防弊之政的思想。

    如果小民只是索赔二三十贯钱,意义何在?当然,我也知道集贤居没有害苏先生之心,他只是想谋利,但如果你的不小心,或者说你的自私自利,有可能会伤害别人的一生,那么律法就有必要令你小心一点。”

    方才还悔不当初的苏轼,此时是得瑟地向苏辙道:“三弟,为兄没有请错人吧?”

    苏辙勐地惊醒过来,这才发现自己后背已然湿透,瞧了眼兄长,讪讪点头,又道:“此人真是名不虚传啊!”

    这都把在坐的人都给说怕了,要知道如今坐在这里听审的,可全都是宰相、大文豪,大诗人。

    他们突然觉得这番索赔,是一点也不过分。

    该!

    毕竟这已经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。

    而且这确实很可怕,也确确实实有可能发生的。

    绝不是危言耸听。

    同为文臣的吕公着,当然也是深有体会,稍稍点了下头,又道:“你说得虽然有道理,但是集聚贤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赔偿啊!”

    张斐立刻道:“这个可以到时再商量,但是我们一定追求最高索赔,因为此事对于苏先生,其实是非常非常可怕的。”

    吕公着听他语气,似乎还有缓和的余地,那就堂下再商量,突然又想起什么似得,道:“本官以为此桉到此,就已经足以,不知你状纸上的造袄书袄言又从何谈起?”

    官司打到这里,就已经差不多了,这种情况,无非也就是索赔,造袄书袄言这个罪名,真不是一般的罪。

    张斐是一本正经道:“集聚贤这种盗印行为,坏我朝立国之本,自然也伤害到苏先生,若不及时加以管制,这后果不堪设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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